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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率先而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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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层出售是一个办法,能使光顾楼宇的市民多起来。但顾主还是局限于一些富裕人家。长城实业所盖的楼宇,每层约一千英尺,每英尺约二十多元,总价即为两万多港元。但那时普通的打工仔,每月的工资约为二百元,一下子拿出两万多元来的人毕竟不算很多。

既能分层出售,那分户出售也就不是什么问题。孟有田知道要使房地产市场红火起来,就必须增加顾客群,就是买楼的人要多起来,物业市场才能旺起来。所以,盖楼的时候他便授意建筑公司有的楼是一层独立,有的楼则要一层双户或三户,让更多的人能够拥有自己的物业。

为了促销,孟有田还编印了楼盘说明书,上面有详尽的楼盘情况、价格、交楼日期等数据。因为,不同的楼宇,有不同的高低、结构、面积和材料,有了这样一本说明书,能让买家更清楚地了解楼宇的情况。

至于卖“楼花”,也就是预收要动工兴建楼房的钱款,并且可以分期支付,孟有田并没有马上推出。如果销售看好的话,他准备在以后再实施。一来他的资金不算紧张,完全不必用订金起楼;二来他不想给别人太早提醒如此筹资的办法,使买地皮的竞争者一下子多起来。

楼宇开盘后,销售情况还算不错,说不上门庭若市吧,可也络绎不绝。毕竟孟有田照顾到了富裕家庭,也照顾到了中等收入阶层。

在第一处楼盘竣工后,建筑公司便已经开始了第二处楼盘的建设;而卖楼资金的回笼,使得建筑公司可以扩大规模,稍后又开始了第三处楼盘的动工。

买比租好,这是当时香港房地产市场所处的情况。租房呢要交一笔顶手费,通常叫做“七千顶手,月租两百”,即顶手费一般要七千元,每月还要交两百多元的租金。但相同面积的一层楼,售价一般在一万四千至二万元之间。也就是说,一个出得起顶手费的租客,再支付与顶手费差不多的钱,就能买到一层属于自己的楼房。而要买一户,则只需要付出顶手费的价钱。两者比较,自然买楼比租房合算得多。

随着朝鲜战争的结束,香港似乎又成了一个安稳的地方。而亚洲,特别是东南亚各国局势却日益动荡。一批华侨迁居香港,成了首批购房的大头。他们置业一来是为了安居,日后也能传给子孙,二来收租也算是一项比较稳定的收入。

孟有田进军房地产的头一炮算是打响了,他有土地储备,又有银行支持,还适应了当时香港政府的政策。

当时的香港政府为了缓解市民住房紧张的困局,鼓励地产商兴建楼宇,为此拍卖了不少官地,供地产商竞投。而长城实业则成为了地盘拍卖场上的活跃分子,经常是一家独力竞投,大肆增加土地的储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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